一、激发消费活力
(资料图)
1.鼓励扩大消费
对一季度营业额增量排名前20且同比增长5%以上的限上餐饮企业给予每家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开展汽车消费补贴,一季度消费者购买5(含)-15万以内的车辆,补贴2000元;购买15万(含)至30万的车辆,补贴5000元;购买30万(含)以上的车辆,补贴10000元。(县商务局)
2.鼓励促消活动
对限上商超、行业协会一季度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方案事先经县商务局报备同意,按活动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其中商超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行业协会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县商务局)
3.支持电商销售
限上电商企业一季度在天猫、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等平台开展宣传促销活动的费用给予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限上电商企业一季度销售额达5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增幅达到5%、10%、20%的,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县商务局)
4.擦亮“桐庐味道”品牌
举办迎新春“桐庐味道”农产品促销年货节与网上农博农产品促销活动,发放总额80万元消费券,其中线下消费券50万元,线上消费券3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
5.开展“文旅贺新春·玩转桐庐年”活动
策划“宋”福迎春、元宵龙灯表演、元宵非遗(文旅商品)大庙会、“梅红春江”戏曲周、“大展宏兔”百县千碗桐庐味道特价享、酒店民宿优惠住等活动。(县文广旅体局)
6.支持旅游引流
支持县内旅行社拓展市场,按照旅行社招揽游客入住限上住宿企业给予每个入住房间30元的补助,每家旅行社最高不超过3万元。(县文广旅体局)
二、稳岗拓岗促就业
7.开展“新春共富系列”招聘活动
举办2023年“桐庐人返乡专场”及“正月首场”大型综合性招聘会等系列招聘活动,全额补贴用人单位参加政府组团的省内外劳务协作招聘活动的各项经费;充分发挥电视带岗、直播带岗等新型招聘形式作用,为我县缺工企业提供优质的招工平台。(县人社局)
三、产业稳进提质
8.鼓励加大研发投入
对2023年一季度研发投入总量10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度同期增长1000万元以上的5大产业链规上(限上)高新技术企业,按其增量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县科技局)
9.支持服务业发展
对2023年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5%以上的限上批发零售企业,信息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营收每增加500万元奖励1万元,文化体育和娱乐服务、居民服务营收每增加100万元奖励1万元,批发零售业销售额每增加6000万元奖励1万元(奖励上限不超过50万)。(县发改局)
10.加大投资奖励
对一季度实际投资入库金额达到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1亿元(含)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的奖励。(县经信局)
11.支持建筑业发展
2023年一季度产值超过5000万元,同比增长5%以上且增速高于2022年一季度增速,建筑业增加值每增加100万元奖励1万元。(县住建局)
四、金融助力促发展
12.开展金融助力稳经济促发展行动
组织开展“行长走访季”活动,力争一季度新增信贷投放40亿元以上。创新“金融顾问室”“银行助企专员”等模式,开展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境外融资以及基金投资等宣传培训。开展涉外经济“促招商、促外贸、强质强效”的“双促双强”活动,加强外汇、外资、外贸金融服务。开展“金融百日融资融智助企”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存量贷款"应延尽延"、新增贷款"能贷尽贷"。(县人民银行)
本政策由各牵头单位负责解释及执行,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