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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热文:11年行长被评“不称职”,董监高履职缘何被“亮红牌”

发布时间:2023-06-02 16:50:35 来源:北京商报

全文共1809字,阅读大约需要6分钟


(相关资料图)

目前A股42家上市银行中,共有32家披露了2022年度董监高的履职评价结果。

记者丨 李海颜

履职十余载,离任后却未能得到任职银行的肯定。近日,青岛农商行公布董事、高管、监事(即“董监高”)履职评价,原行长刘宗波、原风险总监姜伟2022年履职表现被董事会、监事会认定“不称职”,多位离任或在任的副行长被给予“基本称职”的评价。

6月1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A股上市银行董监高履职遭“差评”或“合格”的情况较为罕见,除青岛农商行外,在已披露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32家A股上市银行中,仅有两名高管被评为“基本称职”。在分析人士看来,董监高被给予“差评”或“合格”的评价意味着其不符合相关评价标准,近两年各家银行在开展董监高履职评价时较为认真严谨,预计银行后续履职评价仍会趋严。

创始行长等多位高管遭“差评”

5月31日,即将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青岛农商行披露会议材料,董监高的履职评价结果也随之浮出水面。值得关注的是,不久前因超过关键人员任职期限的相关规定及年龄原因辞任的原行长刘宗波2022年履职期间的工作被给予“差评”“不称职”的评价赫然在目。

刘宗波是青岛农商行的“老兵”,自该行2012年6月开业之时就在该行任职,带领着青岛农商行从开业走向深交所上市。在加入青岛农商行前,他曾供职于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联社。

在任职青岛农商行期间,与刘宗波搭档的刘仲生作为创始董事长此前同样因超过关键人员任职期限的相关规定于2022年8月辞任,不过,在2022年履职评价结果中却获得了“称职”认证。

据了解,青岛农商行的董事履职评价包括董事自评、董事互评、董事会评价、监事会最终评价等环节;监事履职评价包括监事自评、监事互评、监事会最终评价等环节。在青岛农商行2022年度的履职评价结果中,除刘宗波之外,此前因个人原因离任的原风险总监姜伟亦被评定为“不称职”。与此同时,还有多位离任或在任的副行长仅得到“合格”的评价,副行长丁明来及原副行长贾承刚、王建华均被董事会、监事会评定为“基本称职”。

对于上述董监高的履职评价,获得了青岛农商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通过。从青岛农商行2021年度履职评价结果来看,刘宗波也曾被认定为“基本称职”,其余高管均得到“称职”评价。

“‘不称职’属于非常负面的评价”,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评定“不称职”可能涉及经营管理不够审慎给本行带来重大损失、因经营管理存在问题受到监管比较严厉处罚、存在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等问题。一般而言,评价为“不称职”会被董事会或监事会问责,需要辞职或被罢免。

履职评价通常会影响董监高的薪酬待遇,青岛农商行规定,年度履职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应扣减全部基本津贴,并按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更换董事、监事;而年度履职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应至少扣减剩余基本津贴1/3,并向董事、监事本人提出限期改进要求。

对于刘宗波履职评价“不称职”的缘由,北京商报记者联系采访青岛农商行,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董监高缘何被“亮红牌”

董监高履职遭“差评”或“合格”的情况较为罕见。6月1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A股42家上市银行中,共有32家披露了2022年度董监高的履职评价结果。

除青岛农商行外,已披露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32家银行中,仅民生银行副董事长卢志强、苏州银行监事韩燕被认定为“基本称职”。而在2021年度董监高的履职评价结果中卢志强、韩燕均被评定为“称职”。

对于韩燕不予“称职”评价的原因,苏州银行表示,“股东监事韩燕本年度四次现场会议有两次委托出席,亲自出席的会议未满三分之二”。

“一般而言,银行的履职都是予以‘称职’评价”,产业经济资深研究人士王剑辉认为,董监高被给予“差评”或“合格”的评价意味着其不符合相关评价标准,高管被给予“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评价可能会对高管后续的职业生涯产生影响,后续就任的机构会关注此情况,但严格的履职评价也会激励高管更加勤恳履职,促进管理水平的提升。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董监高的履职行为,2021年7月原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履职评价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类别。

其中规定,董事监事存在泄露秘密,损害银行保险机构合法权益的;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董事监事地位谋取私利的;参与或协助股东对银行保险机构进行不当干预,导致银行保险机构出现重大风险和损失的;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参与银行保险机构编造虚假材料;对银行保险机构及相关人员重大违法违规违纪问题隐匿不报;对履职评价发现的严重问题拒不改正等行为,应当被评为“不称职”。

“董监高履职评价评为‘不称职’和‘基本称职’的情况较为少见”,董希淼表示,但近两年,随着《办法》的公布实施,各家银行在开展董监高履职评价时会比较认真严谨,对部分履职不到位甚至存在问题的董监高往往不会全部给予“称职”评价。预计后续履职评价会更加全面、客观、准确,更能反映董事、监事、高管的实际履职情况,这将会成为趋势。

编辑丨杨博

图片丨北京商报、壹图网、青岛农商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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