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随着数据跨境传输的逐渐频繁,世界各地新制定的数据隐私法规激增,导致数据传输机制的采用数量在全球范围内显著增加。
在数据传输者和数据接收者之间适用“标准合同条款”(SCC)是最普遍的数据传输方式之一。目前至少有20个合同模板、标准化合同条款或承诺文本,适用于全球71个国家或地区。
这些合同条款能够规范数据传输者和数据接收者双方处理跨境个人数据的行为,并对另一个司法管辖区的数据接收者设定充分的隐私保护措施。
根据IAPP发布的信息图,可以全面了解适用SCC的各个特定区域。以下信息图注明了已对个人数据跨境传输的合同条款进行标准化的司法管辖区。
全球数据传输合同信息图
全球数据传输合同可按照东南亚国家联盟、欧洲委员会(草案)、拉丁美洲数据保护委员会 (RIPD)和欧洲经济区划分为四大区域,各区域具体包括以下国家:
除上述四大区域外,IAPP还列出了单独适用其当地数据传输合同的个别司法管辖区,具体包括以下国家和地区:
另外,阿根廷、秘鲁、西班牙、巴西、葡萄牙和乌拉圭的跨境数据传输合同涵盖了多个区域的合同内容。其中,阿根廷、秘鲁、巴西、乌拉圭的数据传输合同涵盖了其本国和拉丁美洲数据保护委员会(RIPD)有关数据跨境合同的要求,西班牙、葡萄牙的数据传输合则涵盖了欧洲经济区和拉丁美洲数据保护委员会(RIPD)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