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
真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与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良好,在保证资金
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与证券投资,有利于
提升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
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与证
券投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签字页】
毕晓方 杨艳辉 孙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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